在綜援計劃下,非居於院舍而年老、殘疾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綜援受助人,每月可獲發社區生活補助金,為他們留在社區生活提供更有利的條件。而由2020年8月1日起,社區生活補助金會擴展至適用於非居於院舍而年齡介乎60至64歲身體健全的成人受助人。現行每月金額為35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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