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電訊(登記用戶識別卡)規例》,電話智能卡用戶須於今年3 月1 日開始為其電話智能卡進行實名登記。
實名登記所需資料,個人用戶須包括姓名、出生日期、香港身分證號碼及提供 香港身分證副本,16 歲以下者登記時須獲一名年滿18 歲成年人確認,並 同時登記該名成年人的資料。
受影響人士包括:
• 新發售的電話智能卡:由3 月1 日起,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均須
在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;
• 現行電話儲值卡用戶:須於2023 年2 月23 日或之前完成實名登記;
未有實名登記的電話儲值卡會在上述時限後被停用;
• 上台月費服務用戶:除非「轉台」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,否則毋須再登記。
按此了解實名登記